一、评选对象
(一)凡具有仰恩大学学籍,在校学习期满一年的学生都可参加“三好学生”的评选。
(二)凡是班委、学生会、团委、青年志愿者先锋队、楼委会、学生社团(党委宣传部主管的学生组织、文艺教研部主管的学生组织)的现任干部都可参加“优秀学生干部”的评选。
(三)除大一班级外,各个班级、学生会、团委、学生社团均可参加“先进集体”评选。
二、评选类型及条件
(一)三好学生
1.品行条件
(1)热爱祖国,热爱仰恩大学,努力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,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,特别是国庆节等各种庆典活动,按时参加升旗,态度端正、庄重,能根据需要承担一定工作任务。
(2)自觉遵守《仰恩大学学生管理规定》,本学年无旷课,未受处分,或受处分但已免除处分。
(3)能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,敢于制止、劝阻、举报违纪行为,尊师爱校,乐于助人,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活动和公益活动。
2.学习条件
(1)学习刻苦努力,态度端正,能按时完成作业。
(2)学习成绩优良,本学年的上、下两学期的各科平均成绩应分别达到80分以上(含80分)或专业排名前20%、无补考科目。
(3)在同等条件下,通过国家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考试优先推荐评审。
3.身体条件
(1)积极参加课内外体育锻炼,达到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标准》良好以上(80分以上)。
(2)参评学年的上学期和下学期体育成绩总评应分别达到75分以上(含75分)。
(3)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。
(二)优秀学生干部
1.本学年的上学期与下学期的各科平均成绩均应分别达到75分以上(含75分)或在专业排名前25%,无补考科目。
2.努力做好本职工作,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,能起到表率作用和骨干作用,能维护学校的整体利益,工作业绩突出,热心帮助同学进步,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。
4.其余条件均按三好学生的条件执行。
(三)先进集体
1.班委会工作出色,能以身作则,团结协助,密切联系群众。
2.全班同学积极上进、朝气蓬勃、乐于助人、集体观念强,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人数多,表现好,教室整洁,环境卫生好,班级有入围文明宿舍;上课和升旗出勤率80%以上。
3.全班同学能自觉遵守《学生手册》。上课与升旗出勤率高;受处分率低(受处分者不超过10%)或无处分。
4.全班同学具有勤奋、严谨、求实、创新的优良学风。按照要求,英语四级:大三班级通过率应达到50%,大二班级通过率应达到40%。全班学习平均成绩为80分以上者应占本班总人数的30%以上。
5.积极开展文明、健康、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,体育成绩本学年平均75分以上者占60%以上。
6.全班学生均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。教室、宿舍卫生、草坪管理均为优秀。
7.团委、学生会、社团评选先进集体,除参照上述条件外,应在工作和组织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。